海扶刀主要是將體外高強度超聲波,聚集于體內的目標區域,通過聲波和熱能轉化,破壞消除病灶。如果醫生不建議做海扶刀,通常是由于患者的病情不符合海扶刀的適應證,可以在醫生指導下進行其他的針對性治療。
海扶刀的適應證比較廣泛,可以用于肝臟良性腫瘤、子宮肌瘤、子宮腺肌癥、前列腺增生等良性疾病的治療,也可以用來治療胰腺癌、軟組織腫瘤、腹膜后腫瘤、盆腔腫瘤等各種腹腔部位的原發性和轉移性惡性腫瘤。但對于伴有嚴重心、肺、腎等器官功能衰竭,或者嚴重凝血功能障礙等情況的患者,可能無法耐受海扶刀的治療強度,不能夠保證治療順利完成,因此不建議進行海扶刀手術。
對于終末期的惡性腫瘤患者,往往伴有惡液質狀態,也不適合做海扶刀治療。對于存在精神異常的患者,由于在進行海扶刀手術過程中可能無法保證良好的配合,容易影響療效,或者引起發生不良反應,造成相關部位皮膚出現疼痛、灼傷等,也不建議做海扶刀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