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骨骨折后,如果癥狀嚴重,通常在3個月左右可以走路;如果癥狀較輕,一般在2個月左右可以走路。患者還要定期進行復查。
跟骨骨折,一般是由高處墜下、擠壓等原因導致的,以足跟部劇烈疼痛、腫脹、淤斑明顯、足跟不能著地行走、跟骨壓痛等為主要表現。如果患者的癥狀較輕,沒有出現局部粉碎性骨折,一般經過治療后在2個月左右可以下地行走,但還是建議多休息。如果患者的癥狀較為嚴重,出現了斷裂、粉碎,一般需要更長的恢復時間,通常需要3個月左右可以下地行走,并且還要嚴格的進行檢查,如果恢復得不好,還不可以下地行走,要多臥床休息。
在骨折后,患者要及時就醫,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石膏固定,如果癥狀較為嚴重,還需要進行手術,如果切開復位并植骨、骨圓針撬撥復位及固定等,并且遵醫囑采取行關節融合術進行治療。
患者可以去正規醫院,在醫生的指導下采取CT檢查、核磁共振檢查來明確骨折嚴重程度。患者還要保持飲食清淡,避免吃辛辣、刺激的食物,如火鍋。也要多休息,避免進行劇烈運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