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臨床上打完赫賽汀之后用吡咯替尼的時間無法確定,因為赫賽汀既可以應用在早期乳腺癌的治療,也可以應用在晚期乳腺癌的治療,而只有當赫賽汀打完之后乳腺癌出現了復發和進展的情況下,才考慮應用吡咯替尼進行靶向治療,而乳腺癌復發和進展的時間也無法確定,可能是12個月以內,也可能是5年或者更長時間。
對于早期乳腺癌通常可以進行乳腺癌的根治性切除手術,如果病理回報HER-2基因(+)就需要用赫賽汀進行靶向藥物治療,在治療之后常常能夠獲得5年,甚至10年以上的生存時間,一部分早期乳腺癌患者在治療之后也可以出現復發和轉移的情況,而當復發和轉移之后就可以采用吡咯替尼進行治療,在術后打赫賽汀與出現復發、轉移之后用吡咯替尼之間相差的時間可能是5年,也可能是10年以上的時間。
如果應用赫賽汀治療晚期乳腺癌,有研究發現對于HER-2 (+)的轉移性乳腺癌的病人,在經過赫賽汀治療之后常常在12個月內出現復發的情況,這個時候就需要采用吡咯替尼進行二線治療,在吡咯替尼單藥或吡咯替尼與卡培他濱的聯合治療當中,明顯延長了病人的生存時間,降低了死亡風險,而耐受性也比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