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懷孕2個多月做親子鑒定,一般可以在醫生的指導下采取絨毛膜取樣術、羊水穿刺術、靜脈血采集這幾種方式做親子鑒定。具體分析如下:
1.絨毛膜取樣術:絨毛膜取樣術通常是在懷孕第10周-13周進行,抽出絨毛膜細胞組織的一小部分作為化驗的樣本來判斷胎兒的親屬關系。一般懷孕2月可以進行。
2.羊水穿刺術:羊水穿刺術是抽出少量的羊水做為樣本來進行親子鑒定。一般在懷孕第16周后進行。
3.靜脈血采集:靜脈血采集一般是抽取孕婦手臂靜脈血10ml左右來進行親子鑒定。
通常來說,產前胎兒的DNA檢體采樣,對胎兒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可能會導致胎兒出現異常,所以一般是建議在生產后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