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通常可以殺死癌細胞。
癌細胞一般是受到基因失控、化療毒物、機體長期處于放射線環境等因素的影響,導致正常細胞轉化后的變異細胞,通常具有無限增殖、侵襲性、易轉移的特點,常通過手術、化療、放療、靶向治療、熱療等方法殺死癌細胞,其中熱療就屬于發揮高溫作用。
因為癌細胞是普通人體細胞發生變異的表現,存在于人體中,所以本質上也是人體細胞,同人體細胞一樣不耐高溫,并且通常還比正常人體細胞耐熱能力更弱,一般在持續43℃以上的環境中,在1小時內就可以被殺死,所以一般可以通過腹腔熱灌注化療、腫瘤局部頻射消融治療等熱療方式,經高溫作用殺死癌細胞。
熱療主要就是利用機械物理加熱,使得人體局部組織處于能殺死癌細胞的高溫環境中,并維持在42.5℃—43.5℃的恒定溫度。所以通過癌細胞僅能耐受43℃持續1小時的特性,讓其處于特定的恒定溫度,在持續高溫作用下使腫瘤組織血流緩慢,逐漸造成癌細胞膜上的蛋白質變性,造成癌細胞缺氧、酸中毒或營養攝入障礙,進而容易出現變性、壞死的情況,起到一定的治療作用,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人體正常組織,但根據患者實際病情,具體采取的治療方法應主要參考主治醫師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