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進行化療時都會感受到一定的痛苦,但并沒有化療第幾次最痛苦這一說法。化療藥物分為烷化劑、抗代謝藥、抗癌抗生素、植物類、激素類等,不同類型的化療藥物對人體的毒副作用程度不同,每個人對于化療藥物的耐受程度和表現存在差異,無法判斷個人化療第幾次最痛苦,可能第1次,或第4-5次、5-6次。
比如對于病情嚴重的惡性腫瘤患者,可能在第1次化療時,由于對化療藥物的毒副作用耐受性較差,就會出現明顯的不適現象,感覺痛苦。而對于身體狀況較好的患者,可能前兩次化療反應會比較輕,到了化療第4-5次時,不良反應開始嚴重,在應用同樣劑量的藥物時,才感覺十分痛苦。也有化療了5-6次之后才出現嚴重的痛苦反應,或隨著化療次數的增加,反應越來越重,需要積極配合醫生應用止吐、止疼以及保護胃的藥物來減輕痛苦,才可繼續進行治療。
臨床使用的化療藥物對人體均有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在殺傷腫瘤細胞的同時,又殺傷正常組織的細胞,尤其是殺傷人體中生長發育旺盛的血液、淋巴組織細胞等。人體正常的胃腸黏膜上皮細胞、頭發毛囊細胞、造血干細胞等,在化療藥物的作用下,患者就會出現相應的食欲不振,甚至惡心、嘔吐、掉頭發、白細胞血小板降低等反應。化療可分為術前化療、術后輔助化療、姑息性化療等,術前化療一般2-4次,術后輔助化療在6-8次,姑息性化療次數不定,根據病人的身體狀況及腫瘤發展情況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