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癥的治療效果,臨床上常使用5年生存率來評估。5年生存率的判斷需要根據腫瘤的分期評估,大腸癌一般分為Ⅰ期、Ⅱ期、Ⅲ期、Ⅳ期,經積極治療后,Ⅰ期患者的5年生存率超過90%,Ⅱ、Ⅲ期的5年生存率約為70%,Ⅳ期經根治性切除后5年生存率約30%,姑息治療5年生存率僅8%。
早期的大腸癌可能僅為原位癌,原位癌的癌細胞局限于黏膜上皮內,在內鏡下即可達到根治的效果。即使不是原位癌,經外科手術完整摘除后,也能達到根治的目的。對于中晚期的大腸癌,在手術之后,還應輔助以化療、放療、靶向治療等綜合治療。對于復發和轉移的大腸癌,一般不作手術,以放療、化療和靶向治療為主。
所有癌癥治療后均應進行定期隨訪,即使大腸癌治愈后,仍應進行定期復查。定期復查能有效降低治療后復發或轉移的發生。一般在術后3個月、6個月、12個月進行全結腸腸鏡的復查,若無殘留癌組織和復發的情況,以后每隔一年復查一次即可;若有癌組織的殘留或復發者,應視情況進行內鏡或外科手術的追加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