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病不屬于新冠疫苗接種的絕對禁忌,所以正常來講皮膚病患者如果疾病控制穩定,且沒有皮損的情況下可以接種新冠疫苗。但是處于疾病急性發作期或皮損的情況下,可能會影響到新冠疫苗接種效果,因此可能會建議推遲接種。
1、皮膚病急性發作:如過敏性疾病急性發作,或急性病毒感染導致的帶狀皰疹急性發作時,體內的免疫系統已經屬于激活狀態,對外界刺激的反應較為劇烈,所以不建議此時打新冠疫苗,以免增加不良反應出現的幾率;
2、存在皮損:如果皮膚病患者伴隨注射有皮膚的紅腫、瘙癢、糜爛、破潰等情況,則也不建議此時打疫苗,一方面,如果注射部位存在皮損相較于平時更易發生感染,而針孔屬于無氧環境,如果發生厭氧菌感染則更難處理;另一方面,接種新冠疫苗可能會引起局部皮膚的紅腫、硬結、疼痛等不良反應,不易與疾病本身導致的皮損相鑒別。所以不建議打新冠疫苗。
除此之外,如果皮膚病經過治療后已經處于恢復期,或慢性皮膚病平穩期,通常不影響打新冠疫苗。有皮膚病的患者建議可根據自身情況,以及接種點醫生的建議來判斷是否能打新冠疫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