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器官衰竭通常是由多種急性致病因素,導致機體在原發疾病的基礎之上,相繼出現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器官,同時或相繼出現的功能衰竭。其病因主要包括嚴重感染、嚴重損傷、休克,以及其他方面等。
1、嚴重感染:主要包括肺部感染、腹腔感染,以及泌尿系統感染,或者合并臟器壞死,以及感染的急腹癥,如重癥胰腺炎、急性膽囊炎穿孔等,由于機體的炎癥反應失控,導致炎性細胞異常激活和炎性介質異常釋放,從而破壞正常組織細胞和器官,從而會導致多器官衰竭;
2、嚴重損傷:比如嚴重的創傷、燒傷、燙傷、凍傷,或者大手術導致機體大量失血、失液,以及各種原因導致肢體大面積組織、器官缺血再灌注損傷,如擠壓綜合征等。從而導致機體正常組織功能受損,影響肢體或者軀干的血液循環,加重組織缺血和體液轉移,從而導致正常器官無法吸收營養,造成多器官衰竭的情況;
3、休克:各種原因導致的休克,如感染中毒性休克、失血性休克等,會導致重要器官微循環灌注量急劇減少,造成細胞缺血、缺氧,導致細胞受損,從而影響各種重要器官的功能和代謝,造成多器官衰竭的情況;
4、其他方面:包括心跳,呼吸驟停復蘇術后,或者急性藥物或毒物中毒,以及以往患某些慢性疾病的患者,如心臟、肝、腎的慢性疾病等,嚴重時都可能會引起組織細胞缺氧,正常組織屏障功能破壞,從而難以保障機體內環境穩定,使正常功能的細胞減少、退化,甚至死亡,出現多器官衰竭的情況。
在治療多器官衰竭時,通常需要控制原發病,去除誘因,并且給予受損傷臟器功能支持和保護,適當進行免疫和炎癥反應的調理治療,糾正組織缺氧,穩定內部環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