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主要指骨皮質受外力作用發生連續性中斷,患者可出現局部疼痛、腫脹、畸形、活動受限等臨床表現,骨折患者通常可以坐飛機,但對于骨折患者乘坐飛機有一定要求,需根據骨折部位進行分析。
1、上肢骨折:上肢骨折的患者通常采取石膏固定,或經復位后使用石膏固定,此類患者乘坐飛機時一般無額外要求,選擇空間相對較大的座位即可;
2、腰椎、下肢骨折:腰椎骨折與下肢骨折的患者乘坐飛機時需進行特殊處理,此類患者需盡量保持平臥位,因此患者可與航空公司協商,在機艙后方將后側座椅連接至平臥位擔架,使患者平臥于擔架上進行轉運。
部分骨折患者在治療過程中需在體內植入鋼釘或內固定物,術后乘坐飛機通過安檢時,金屬內固定物可觸發警報,此時患者需提供X線片或醫院診斷證明,證明體內為醫用內固定物,且此類金屬無法取出,建議患者提前準備相關材料,保證可以正常乘坐飛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