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手部精細動作發育完成,需要5-6年時間,在發育過程中手部精細動作的變化可以反映兒童腦部發育的情況,手部精細動作可大致分為嬰兒期和幼兒期、學齡前期的發育過程,即從兒童出生到5-6歲的時間段。
1、嬰兒期:1個月以內的嬰兒,主要能夠完成握拳動作。1-3月時,在躺著的時候,手臂能夠完成揮動動作,雙手也可以不再長時間處于握拳狀態。4-6月,雙手能夠各自抓取物品,并拿東西放到嘴里面,還可以玩弄玩具上的繩索,并出現敲打玩具等探索性的動作。7-9月時,兒童可以將玩具由一只手交到另一只手上,使用大拇指與其他手指配合撿拾物品,會使用食指去觸碰按鈕、開關之類的物品。兒童10-12月時,已學會拍手,會用拇指和食指去拿捏小物品,可以拉下自己的襪子;
2、幼兒期:1-2歲時,兒童單手能夠同時撿起兩個東西,能旋轉瓶蓋,并可以拿筆亂寫亂畫,還可以用杯子喝水、湯勺進食、疊積木,也可以畫類似于直線的線條,脫下沒系鞋帶的鞋子,仿畫圓形等。兒童在2-3歲時,慣用手已經形成,可以進行更精細的動作,比如拿取物品的時候不容易掉落,丟球也沒有什么困難,玩玩具時也不再顯得笨手笨腳;
3、學齡前期:3-4歲時,已逐漸形成握筆姿勢,可以自己穿上衣、洗臉刷牙等。兒童可以使用剪刀、筷子、拉鏈,可以畫正方形、三角形等相對復雜的圖形,可以自己系扣子、穿襪子。5-6歲時,兒童逐漸會寫字、穿衣服、做簡單家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