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分析:凡確診為梅毒者,治療前最好做定量試驗。兩次定量試驗滴度變化相差2個稀釋度以上時,才可判定滴度下降。梅毒患者在經過正規治療以后,頭三個月應當每月復查一次RPR的滴度,以后的可改為每三個月復查一次RPR,第二年每三個月或每半年復查一次RPR,以觀察比較當次與前幾次的RPR滴度變化的情況。因此,梅毒患者治療后的隨訪觀察一般在兩年的時間。如果每次檢測的RPR的滴度呈現不斷下降的趨勢,說明抗梅治療是有效的。如果連續三次到四次檢測的結果都是陰性,則可以認為該患者的梅毒已經治愈。
早期梅毒接受任何抗梅藥物治療,血清陰轉率皆高,通常在1年內可達70%~95%,個別報告可達100%。當早期梅毒正規抗梅治療后6個月,或晚期梅毒正規抗梅治療后12個月,血清反應仍然維持陽性,在臨床上稱之為血清抵抗或血清固定,發生原因可能與體內仍有潛在的活動性病變、患者免疫力持久、對抗梅治療劑量不足或有耐藥等因素有關。
如果梅毒患者接受了不足量的抗梅治療后,血清反應可以在暫時陰轉后不久又轉為陽性,或者滴度升高4倍(如由1:2升至1:8),此即謂“血清復發”需要繼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