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高血壓治療的三原則分別是以治療性生活方式的干預、降壓藥物治療對象、血壓控制目標,但一般還有第四原則,多重心血管危險因素協同控制。具體如下:
1.以治療性生活方式的干預:在日常生活中,患者要注意飲食調節,平時要多吃低鹽、低脂、低糖、低鹽、低脂、低糖等食物,戒煙戒酒,避免血壓升高,預防動脈硬化。平時多做鍛煉,對減肥、改善胰島素抵抗、增強心血管調節適應性、穩定血壓等都是有益的。
2.降壓藥物治療對象:針對高血壓2級或以上的病人、高血壓合并糖尿病或已有心腦血管疾病的病人、血壓持續升高但通過改善生活方式后血壓仍沒有得到控制的患者,以上幾類病人都必須使用降壓藥物強化治療。
3.血壓控制目標:血壓控制目標值是140mmHg/90mmHg以內,如果合并有糖尿病或者是冠心病時,應該把血壓控制在130mmHg/80mmHg以內,對于單純的老年收縮期高血壓病患者可以適當放寬到150mmHg以下就可以。
4.多重心血管危險因素協同控制:吸煙,飲酒等心血管危險因素之間存在關聯,大部分高血壓病人合并有其他心血管危險因素降壓治療后,盡管血壓控制在正常范圍,但是其他風險因素仍然會對患者的預后造成很大的影響,所以除了要進行降壓,還要考慮到其他的心血管風險因素。
